银行的钱可能被冻结,理财产品、基金份额、保单同样在可执行财产之列。随着执行查控系统的完善,“把钱换成理财就查不到”的想法已经不现实。相应地,债权人可以主动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推动执行落地。
哪些新型财产可以被查控?
执行的对象是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法院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证券、保险、工商股权、车辆、不动产等信息。落到具体品类上: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或基金销售机构登记的基金份额、保险公司的保单、上市公司以外的非上市股权、网络账户资金,均属于可查询、可冻结的财产范围。
具体怎么执行?
银行存款可直接扣划。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法院一般先行冻结,到期后本息直接扣划;部分机构也支持配合提前赎回。基金份额由登记结算机构或销售机构协助冻结,可分批次赎回或整体变价。保单的处理较为特殊:具有现金价值的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人身保险,其现金价值属于投保人的财产权益,实践中多数法院认为可以冻结并要求保险人协助扣划;但也有部分法院持审慎立场,理由是强制退保会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至于指定了受益人的人身保险身故保险金,在保险事故发生前一般不作为投保人的责任财产。具体处理通常会结合险种性质、受益人安排和当地法院尺度而定。
财产已转移怎么办?
被执行人在诉讼期间或执行前低价转让、无偿赠与财产逃避执行的,债权人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行使债权人撤销权,请求撤销该处分行为。对虚构债务、虚假诉讼转移财产的,可以申请法院对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可以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
实务提示
对债权人而言,起诉时就同步申请财产保全往往比胜诉后再执行更有效;执行阶段应主动提供对方可能持有的理财产品、保单、证券账户等线索,并申请查询其财产变动记录。对被执行人而言,隐瞒、转移财产只会加重法律后果,主动申报财产、与债权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才是正途;同时对确需保留的生活必需品和法律禁止执行的财产,可以依法提出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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