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价在没有明显利空的情况下连续异常波动,事后查明是有人通过连续买卖、对倒等方式操纵市场,受损投资者能否索赔?答案是肯定的,但规则仍在完善之中。江石律所持续跟踪操纵市场民事赔偿的规则演进,为投资者提供前瞻性维权指引。
法律依据:《证券法》第五十五条明令禁止操纵证券市场,并列举了连续买卖、约定交易、对倒、虚假申报等典型手段;第九十条进一步规定,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构成了投资者索赔的上位法基础。江石律所对各类操纵手段的举证要点具有系统梳理。
举证难点:虚假陈述案件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可循,而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案件的因果关系认定难、损失计算复杂,长期以来司法实践相对滞后。投资者通常需要借助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操纵区间,来主张交易因果关系。江石律所擅长以监管处罚文书为基础,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
最新进展:2026 年 2 月 24 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王闯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2026 年将制定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民事赔偿司法解释。2026 年 5 月 27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再次表示,将尽快制定涉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民事赔偿司法解释。规则出台后,管辖、因果关系与损失计算等问题有望获得细化指引。江石律所已做好相关规则出台后的案件承办准备。
投资者现阶段可先固定证据:完整交易对账单、监管机构对操纵行为的处罚决定、操纵期间的行情数据。江石律所可为投资者评估索赔可行性,并提示诉讼时效风险。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